金冠股份(300510.SZ)发布《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庆辉辞去在公司担任的所有职务。
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8 月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魏庆辉的书面辞职报告,魏庆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魏庆辉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魏庆辉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魏庆辉的原定任期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2年10月15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魏庆辉未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及选举新任董事长等相关后续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副董事长赵红云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职责,直至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之日止。
金冠股份信披考评连续2年为C
据投研电讯信披质量研究院统计,自2016年在深交所上市以来,金冠股份在深交所5次年度信息披露考评中,3次为B,2次为C。今年7月12日,深交所上市公司2020年度信披考评结果出炉,金冠股份最新信披考评为C,已经连续2年为C。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考核办法(2020年修订),上市公司在考核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信息披露工作考核结果评为C,包括(一)年度财务报告或半年度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或仅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而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二)公司披露的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三)董事会秘书空缺(包括指定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以及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等情形)累计时间超过六个月;(四)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金冠股份控股股东未及时披露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被深交所下发监管函
今年7月30日,深交所向金冠股份控股股东下发监管函。监管函指出,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金冠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的217,165,715 股金冠股份股票于2021年1月28日被司法冻结,占金冠股份总股数的26.21%,但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直至2021年4月21日才通过金冠股份对外披露。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未在上述股份冻结事项发生时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对外披露,信息披露不及时。洛阳古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4.3.2条、第8.6.4条的规定。
投研电讯资料显示,金冠股份表示秉持“智慧电力+新能源”双轮驱动战略,公司在夯实原有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务的基础上,剥离了锂电池隔膜业务,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集中优势资源大力发展智能电网设备、新能源主业。智能电网设备业务方面,核心产品包括智能电气成套开关设备及其配套元器件、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业务包括充电场站建设运营及充电设备制造与整体解决方案销售业务。截至8月11日上午收盘,金冠股份总市值70.43亿元,在电气设备行业248家上市公司中排名第112位。